问题 | 浙江省陪产假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该市陪产假为15天,在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男方产假,亦称陪产假、护理假,是用人单位给予男职工照顾生育期间配偶的假期。目前我国劳动法未对男方产假即陪产假天数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形制定了有关陪产假的相关规定,男职工产假有15天。 一、男方的陪产假多少天 男职工陪产假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同,时间也不同,具体可查询本省的规定。条例中规定的陪产假一般是15天,晚婚晚育的夫妻可以再延长10天,二胎也可能延长产假。有些地方的产假甚至长达30天,但也有地方的产假仅有7天。在产假中,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部分城市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1、天津:护理假7天 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2、上海:配偶陪产假10天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福建:男方照顾假15天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三、生育陪护假是多少天 生育陪护假又称陪产假,是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其丈夫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各省市关于陪产假天数的规定不一。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个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多数地区的陪产假为15天。例如上海市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另外,上海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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