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刑罚体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且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的刑罚,但主刑不是必须适用的。主刑由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是指既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的一种刑罚。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还包括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对于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式。其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旁态用的刑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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