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河北省对陪产假相关规定
释义
    河北省对陪产假规定为15天。
    陪产假的待遇规定如下:
    1、男方享受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2、男方参加生育保险的,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男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3、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3: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