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母亲有乙肝不一定能要回孩子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教育水平等因素具体综合判定的,是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对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情形的,另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女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则不利于要回孩子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