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由于公司在组建的时候,就有相关公司章程,股东合作协议书。股东合作协议书上,肯定写了相关处理事项,也就是说,事前说好,事后发生,全面妥善处理。2、遵循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按照之前拟定的流程走下去。3、公司发生亏损,有股东提出退股,要尊的各位股东的同意,因为不尊的其他股东同意,这个事情是会形成恶性事件的。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必须是友好协商,而不是恶意退股。4、在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这个时候,就要找相关负责人进行资产清算,核定亏损额度,根据持股情况,分担亏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