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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定金能否退款?
释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出卖人应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可以退;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不能退。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买方违约,定金不可退;如果是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总的来说,定金的退还与违约责任有关,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一般定金交了之后是不能退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3、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可以退;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能退。
    二手房买卖房屋定金可以退吗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违约,不可以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卖房屋反悔定金可以退吗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交纳了定金的,如果是买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卖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定金可以退吗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定金不可以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定金能退吗
    一般是不能退的,定金协议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此可以得出,如果购房者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子了,就会归责于购房者,购房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房屋定金可以退吗
    满足条件可以退。如果其中一方违约的话,双方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要是属于销售一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消费者一方违约的话,定金自然也就不再返还。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一般情况下房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是,根据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定金可能会被返还。另外,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可以退还;而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则不能退还。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定金的退还与双方的违约情况有关,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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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7: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