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政审的职业是公务员、参军人员、保密和科研人员以及报告军校人员。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