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如何处理? |
释义 | 公司破产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工人工资应当优先用破产财产清偿,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将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宣布破产,工人工资应当用公司破产财产优先清偿。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公司如何保障员工工资权益? 当一家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权益常常面临风险。然而,法律为员工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措施。首先,员工的工资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清算公司资产时,员工工资应优先支付。其次,根据国家法律和劳动法规定,破产公司应及时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和时间。如果破产公司无力支付全部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社会救助,以减轻经济压力。总之,破产公司应遵守法律规定,尽力保障员工工资权益。 结语 破产公司应遵守《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优先清偿员工工资等权益。员工的工资权益享有优先受偿权,确保员工在公司破产时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要求,按比例分配。员工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诉讼和申请失业保险金等。破产公司应尽力保障员工工资权益,确保公平合法处理破产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一条 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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