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卡归属地不一致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卡归属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是需要进行变更的,需要将归属地和参保地变更为同一个地方。具体的是到参保地申请将归属地的社保转移到参保地。否则会影响个人的保险待遇。因为每个人只能有一张社会保障卡,不能够同时在两个地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社保归属地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二、办理社保卡需要的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照相馆出具的办理市民社保的照相回执单; 3、如果是单位来办理的,还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职工名册等资料。 总之,社保卡归属地和参保地不一致可以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更改社保卡归属地信息;可以在参保地社保中心,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社保卡。社保卡的归属地与参保地信息应当一直,否则属于在两地参保,属于违法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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