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到证择业期内丢失可通过学校开具丢失声明、登报声明等方式后由学校所在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毕业生调配部门补发原件,但毕业超过两年一般就超过了择业期,这种情况下报到证丢失,如果还需要用到报到证只能申请开具派遣证丢失证明,也是由学校所在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作用上也等同于报到证。“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中专招生的行业或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对应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印制和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