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848元调整到958元。 二、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三、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如果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