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附加税计算如下: 1、城建税=增值税*7%; 2、教育附加=增值税*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4、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从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综上所述,附加税是在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时候同时增收的,如果不交这些流转税,就不用交附加税,所以是在流转税的基础上附加增收的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上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