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期限为三年,计算起始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如果超过二十年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期为三年,计算起始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如法律另有规定,则依照其规定进行计算。然而,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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