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期限,即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