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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怎么提取
释义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符合《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法律依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七)有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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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4: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