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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刑事案件案情需要通报?
释义
    法律分析:
    1、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2、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3、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1、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2、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3、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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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 4: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