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隐婚不知情和我恋爱同居一个多月然后被女生告知男方和我断联了而且男方携带hpv传染给我了可以像男? |
释义 | 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而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因此同居不算重婚但如果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则算重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男方隐婚不知道和我恋爱同居一个多月,然后被女生告知男方和我断绝了联系,男方带着hpv感染了我。你能像男方一样索赔吗?前一个是重婚吗? 婚外情如果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行为,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就是,我是一个女生,我是未成年,然后我是和一个男方已经成年了的然后结婚了 如果礼金是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或者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上述情况的其中一种,就可以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个女人已经结婚了,又和另一个男人谈恋爱而且还用了男的几万元钱,现在又闹分手男方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可以任意一方当事人都可要回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钱,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要还吗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一般不需要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有没有义务承担债务 若是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需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即使夫妻双反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双方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仍然可以想夫妻双方主张,除非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存在。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那么夫妻一方所欠的债务夫妻双方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存在必须是在债务发生时就知道,而不是债务发生后知道。如果债权人借钱时并不知道,而是形成后知道的,那么夫妻双方仍然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在借债时,债权人已经知道了夫妻双方财产约定的情况,如果举证不能,夫妻双方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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