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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诈骗案要什么证据
释义
    七类证据分别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七种证据,只有在经当事人双方和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证,通过将该证据所提供的情况与其他证据相互验证,去伪存真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遭遇网络诈骗,可以收集证据,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是诈骗,公安不立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网络诈骗罪应该判多少年?
    1、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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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