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伤致轻伤怎么判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误伤导致人轻伤一般认定为过失,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但受害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双方在私下无法协调后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调,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人,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约定对不遵守协议或不听从调解的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因误伤受伤的赔偿标准: 1、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民事起诉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判决宣判,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误伤导致人轻伤一般认定为过失,轻伤不负刑事责任,因误伤受伤的赔偿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民事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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