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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丢失,租户是否有权利终止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当租赁物丢失时,是否有权利终止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丢失是因为租户的过错,那么租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该丢失是因为房东的过错,那么租户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可以考虑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合同一方未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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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0: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