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书与委托协议的差异 |
释义 | 委托书和委托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公章的盖法。委托书是一种授权委托书,而委托合同则是一种双务合同。关于公章的盖法,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况下,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分析 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选择不签署委托合同,因为他们不愿意承担可能带来的麻烦。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应该在委托书中签名。那么,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关于这个问题,以下详细内容将为解答。 一、委托书委托合同区别 委托书是委托方单方面出具的,委托受托方为一定行为的文书,受托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在受托方表示接受前对受托方无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是一种双务合同,经由双方签字后就生效了。合同一经订立,除非是合同中约定的解约事项发生,否则双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合同公章盖在空白的地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的书面文件。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所谓“有理由相信”是指被代理人及行为人客观的共同行为使善意相对人从一般的认识上能够判断出它们之间具有代理关系,具有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征。比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空白盖章合同书;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为,被代理人应当知晓但未明示声明反对;行为人曾经凭借被代理人的授权,与相对人就某一特定事项作出代理行为,代理人被取消代理权后,被代理人未明示通知相对人,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就该事项与相对人进行行为等情况。 拓展延伸 只有授权委托书合同能否生效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要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签字的都是有效的。在效力上来说,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会更有公信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委托书委托合同区别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书是单方面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订的一个合同,建议在委托的时候签合同,这样更有保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我们将耐心为您解答疑惑。 结语 委托书和委托合同虽然形式上类似,但它们的法律效力存在较大差异。委托书是单方面出具的文书,受托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而委托合同则是一种双务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除非是合同中约定的解约事项发生,否则双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此外,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应视为授权委托书,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时,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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