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人无法单独办理离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流程如下: 1、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证件照。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审核通过,度过冷静期后,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