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通过纠纷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一般来说,调解机构/律师站在中立角度,以法律专业视角进行切入分析,结合自己丰富的调解经验,会对双方所能接受的协商尺度把握更加精准,更容易促使双方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互相满意。同时还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起诉时应该申请法院查封财产,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离婚纠纷被告不一定必须到场。离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