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不仅发生在父母之间,而且发生在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已经死亡的外祖父母、祖父母之间。例如,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子女和别人建立收养关系后,便解除了和亲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从法律上讲,养子女对生父母不再存在赡养的义务了。因此提出纠纷的适用该案由。 一、赡养人包括哪些家庭成员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民法典》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二、农村女儿有赡养义务吗 有,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