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去民政局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结婚登记要求及程序,包括提供合法证件、照片、户口薄、身份证等材料,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登记程序为出示证件、填写申请书、审查颁发证书。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理,不符合者退回证件并告知理由。军人有特殊条件,义务兵、士官、军校学员有结婚限制。 法律分析 一、登记材料 1、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3、户口薄; 4、居民身份证;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6、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 三、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四、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拓展延伸 军人在民政局结婚需提供哪些证件? 军人在民政局结婚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1.军人身份证明,包括军官证或士兵证。2.居民身份证,用于核实个人身份信息。3.户口本,证明个人户籍信息。4.结婚登记申请表,填写个人及配偶的基本信息。5.结婚登记申请书,陈述个人的婚姻意愿和承诺。6.军队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军队离婚证明或解除婚姻关系证明。7.照片,一般要求提供2-4张近期免冠照片。8.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例如未婚证明、离婚证明等。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与当地民政局咨询确认所需证件。 结语 结婚登记需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彩色照片,户口薄,身份证,无直系血亲声明,军人需军人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不符合条件退回并告知原因。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表、申请书、军队相关批准文件、照片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请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所需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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