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请延期申报 |
释义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办理延期申报或报送的,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按要求填列并附送以下资料: ① 申请延期申报的书面报告; ② 地方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最近一期的纳税申报表; ④ 相关证明资料(如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2)主管税务机关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困难程度,按有关规定批准其延期申报或报送的期限,延期的期限一般在一个申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延期申报或报送申请受理并审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凭《受理回执》领取延期申报批件。 (4)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或报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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