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到证一个月过期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毕业时的报到证,有两个报到期限。一个是正常毕业期限;另一个是择业期两年的期限。只有超过两年报到期限,才不能报到,但作为报到证,仍然是有用的,它可以证明该毕业生是符合毕业资格可以就业的档案材料,相反,是拿不到报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号) 自2000年起停止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启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仍然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后,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号) 自2000年起停止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启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仍然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核签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后,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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