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用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租房可使用公积金。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或者支付超出规定比例的房租。 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以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