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看情况。公安机关在拘留人之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除外。如果拘留后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通知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