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一,必须保证自己留有一份。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凭证。尤其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功用,对于劳动者而言尤为重要。许多劳动者欲劳动维权却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明显的,莫过于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所以,签署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确保自己手上留有一份。已经有博主答道空白合同不能签、单位未盖章劳动者签完字后交回的合同不能签。都是这个意思。二,必须看清楚用人单位是谁。什么意思就是你必须看清用人单位栏盖的谁的公章,谁是你的用人单位。有些读者可能对此不屑,这也会出问题明确得说,不仅会出问题,而且问题大着。首先,提防劳务派遣。一些单位很聪明,为了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明明是该公司招聘的员工,签署合同时用人单位栏却变成了某某人力资源公司。这就意味着,劳动关系在人力资源公司而不在真正的用工单位。你要劳动维权,去找人力资源公司去吧!你看,问题大不其次,注意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从我国现行法律看,凡是进行工商登记的机构,原则上均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除此之外,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例如学校)以及在民政机构登记注册的民间团体也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除上述之外,原则上,其他机构均无用工主体资格。所以签署合同时,若是个人、或者未经工商注册公司等,则劳动者真要分外小心。三,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但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则规定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所以劳动合同中可以没有加班基数的规定,若有,则劳动者要分外小心。是按照合同约定工资计算加班费吗还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劳动者在此要分外小心。四,联系方式及地址已经有答主提到了,联系地址非常重要。它将是公司向你送达一切书面文件的有效地址,及时你未签收,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很可能是劳动者承担。所以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在选择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时一定要确保该地址、该方式你能收到对方的文件。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劳动者也应当按照单位的送达地址书面通知单位。除了自己的送达地址,劳动者也应该留心单位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这将是劳动者与单位沟通有效渠道。通过该渠道进行的一切信息往来是可以在劳动争议中作为证据使用的。五,合同、单位必须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这在签署一般经济合同中非常常见。目的就在于防止一旦产生纠纷,一方偷梁换柱,将合同里的某一页换掉,重新装订。尽管不一定能达到目的,却可能会给另一方造成不小的麻烦。劳动合同的签署,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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