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责任 |
释义 |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责任: 1、法定代表人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若存在重大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定代表委托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的其他风险责任。 一、公司变更法人与公司债务有没有关系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与公司债务无关。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倒闭是法人责任吗 企业倒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二)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常见情形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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