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门诊报销:农村诊所和医疗中心报销率为60%;乡镇卫生院报销率为4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三级医院报销率为20%;乡镇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标准为每年不超过5000元。 重大疾病报销:门诊诊所补贴比例分别为乡镇和乡村的65%和75%;一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没有可抵扣的限额;二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55%-60%;省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率提高到55%。 医院报销:乡镇医院报销率为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