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钱没消费可以退款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认购协议时交纳了认购金的,能不能退款依据认购协议的约定而定,如果不是买受人原因造成不签订正式合同的,可以要求退钱。 一、认购单是定金吗 认购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两者不一样。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予他人,如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因此认购金有时也被称为诚意金。 二、没写合同的定金可以退吗? 未签订正式合同能否退还押金有以下三种情况,因定金原因双方未能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定金违约金不适用,当事人一方无故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商或者擅自变更认购内容,致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适用定金处罚。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政策调整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处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 三、购房定金何时可退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况会退还: 一、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二、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三、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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