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初级会计证丢了可以补办。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慎丢失,可以在证书发放地财政部门办理补办证书业务。 初级会计证的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根据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签字,市财政局会计处确认盖章后,本人留存一份; 2、各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干每月底将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送至所在财政局会计处,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然后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 3、领取证书。 初级会计全称是初级会计职称,也就是助理会计师。考试科目是《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