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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区矫正是否允许到外地?
释义
    社区矫正人员需及时报告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离开居住地需报批准。保外就医者需定期报告身体情况、病情复查。社区矫正对象若离开居住地或迁居,需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对有正当理由者可批准,跨市、县活动者可简化批准程序。变更执行地需按规定决定,通知相关机构并转送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
    可以,但要及时进行报告。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但根据2020年7月1日生效施行的《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因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变更决定。社区矫正机构作出变更决定后,应当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和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将法律文书转送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结语
    社区矫正人员应及时报告居所、工作、家庭等变动情况,以及与矫正产生不利影响的接触者。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地方需要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同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需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情况。保外就医的矫正人员还需每月报告身体情况,每三个月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如需变更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应按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社区矫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 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 第五十二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
    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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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7: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