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代持协议作为协议的一种形式,是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是当事人双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书,对协议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但对于房产的代持协议比较特殊的一点是协议约定的标的物种类是一种不动产,即房产,要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协议有效,但未过户,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仍在代持人名下,所有权属于代持人,如果后期发生产权转移的纠纷,例如将来代持人不愿过户房产,则只能依据房产代持协议书主张返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