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可以不去么 |
释义 | 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这里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但必须向法院提交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 一、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特殊情况具体是指哪些情况?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律师可以替被告出庭吗 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请了律师,就可以不出庭。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是不需要出庭的。但是只要是涉及了离婚等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案件,当事人就必须出庭。委托人可以授权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限,还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聘请了诉讼代理人,除了不能表达意思以外,仍然需要出庭。但是当事人确实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给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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