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调解被告不去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都要先调解吗 起诉离婚一定要先调解,但是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首先会进行调解的动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围绕离婚为内容的调解,调解成功达成一致,制作调解协议,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调解被告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规定应当调解,不能不到场的。如果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的,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 如果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离婚调解书能否反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及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由此可知,离婚调解书能否反悔,取决于调解书是否生效。 调解书签收前可以反悔,但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为送达,具有法律效力,此时不可以再反悔。 生效后的离婚调解书具有和判决书一样的效力,除非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否则双方签字生效后的离婚调解书不可反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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