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一方没有履约支付转让费,协议仍然有效,但是视作对方违约: 1、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的时刻就视为合同生效; 2、受让方没有按期支付转让费的行为是违约的行为; 3、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一般是按照合约规定的方法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解决方法达成一致,可以进行仲裁或者要求诉讼解决。 合同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意定解除。 1、法定解除,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当事人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意定解除,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解除。 (一)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款,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