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里办出生一件事可以取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出生“一件事”将卫健、公安、医保、社保等部门单独办理的事项整合成群众办理的“一件事”,通过搭建出生“一件事”主题办理模块,以“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大幅精简办事材料、环节、时间和跑动次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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