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屋拆迁属于夫妻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给其中一方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给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房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分配如下: 1、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结婚后自己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撞人交强险伤残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撞人交强险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情形一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在没有结婚前,个人通过劳动所得收入、父母或亲人的赠与的房屋、金钱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尽管双方结婚后,这些财物还是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是,是不能分割的。 (二)、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日常生活纠纷中发生的伤害案件,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用来继续治疗或康复身体需要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是时不能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结婚后,夫妻任一方因根据遗嘱协议或赠与合同中的协议明确规定为一方所有的,是夫妻个人财产。这种财物是基于合同而拥有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不能违背他人意志,当事人都要诚信。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一方。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一方的衣服,学习用具,娱乐器具等生活中使用的物品付一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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