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父母的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拆迁补偿款属于父母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财产等,而拆迁补偿款不在其中。因此,夫妻无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法律分析 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是归父母所有的,并不是夫妻取得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参与分割。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丈夫父母的拆迁房归属权如何确定? 确定丈夫父母的拆迁房归属权涉及多个因素。首先要考虑的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然而,如果拆迁房是丈夫父母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取得的,且没有进行过财产转移登记,那么它可能被认定为丈夫父母个人财产。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婚前财产协议,拆迁房的归属权也可能受到协议的约束。最终,要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证据等因素,并在法律程序中进行申请和审查。因此,确定丈夫父母的拆迁房归属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解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丈夫父母的拆迁补偿款属于父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参与分割。确定拆迁房归属权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婚姻法规定、财产状况、法律程序和相关证据等。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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