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婚前房屋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拆迁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房屋依法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其拆迁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在建房时一方不属于家庭成员,也未出资,则被拆迁房屋直接相关的补偿及相关费用,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