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簿有什么内容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簿有以下这些内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一)拟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四)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不动产登记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第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第三如实、及时进行登记。第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 不动产登记原则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登记原则有:1.依申请登记原则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下列情形除外。2.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3.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实施细则》的规定依职权直接登记的。4.一体登记原则 。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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