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入职手续不想去怎么办 |
释义 | 办了入职手续的可以选择不去,提前跟用人单位有个沟通确认下即可。即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有权提出离职,只需提前3天即可。 入职半个月了没有签合同不想做了可以辞退吗 如果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办理了入职可以自离吗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办理了入职手续,劳动者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是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搬迁不想去有没有赔偿 公司搬迁不想去有没有赔偿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公司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不想去,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搬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劳动者不去的,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5)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6)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7)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2、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谈好了入职又反悔了是好事吗 谈好了入职又反悔了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办理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吗 入职前签定的协议不是成为劳动合同,属于职业意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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