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名下房产的继承方式如下: 1、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如果该房产由“父亲”独有,且无遗嘱,则由亡者的女儿及其母亲平均分配,如果亡者的女儿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的,也应当参与并平均分配。 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按遗嘱继承,继承人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需要提供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