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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嘛?
释义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它是不可以转让和继承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公房的使用权,大都基于私房拆迁和历史原因形成的政策性住房,使得它具有了独立性的财产性质,可以出租、转让、拆迁时获得补偿,某些情况下可以被继承。但是,一般房屋的居住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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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