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开一个户口本要什么条件和什么手续??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分户的条件: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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