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要单独落户吗? |
释义 | 不可以单独立户。1.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2.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3.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分户是有条件的: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但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比如已成年且有独立的住所、结婚等原因,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单独立户,否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单独立户。 一、小孩上户口有什么规定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成年子女可以单独迁户口吗 1,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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