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规定流产妇女多久收监 |
释义 | 暂时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后,是否要继续服刑,或什么时候要继续服刑,视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人流后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一、引产需要马上收监吗? 不会收监,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二、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对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2、虽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一律不准保外就医: (1)罪恶民愤很大,受害人及其家属不谅解,群众不同意的; (2)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较差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一、不适合保外就医的情形如下: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3、罪行严惩、民愤很大的。 二、保外就医的流程如下: 1、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病情诊断; 2、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核实调查居住地的影响,并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 3、罪犯需要申请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 4、监狱、看守所进行审议公示或者公告,无异议的则报批; 5、准予监外执行的,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总之,保外就医适用的条件包括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以及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不允许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当事人,需要报狱政科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准予监外执行的,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 三、哺乳期一般在多久能收监 哺乳期一过一般立即会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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